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日常生活用品和零星办公用品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7hg0319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日常生活用品和零星办公用品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最终采购数量及金额以采购人日常生活用品和零星办公用品实际需求为准)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日常生活用品和零星办公用品供应商资格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或含义基本相同)以下内容: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或销售;日用百货的批发或销售;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ø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大厦支行
账 号:6873 660 344 7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zyl17hg03198工本费”。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0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0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88号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410497 |
传真:/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
联系人:罗丽鸳 | 联系电话:020-83176899 |
传真:020-83176323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鑫 | 联系电话:020-83176899 |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