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柴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ht12177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柴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柴油采购(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供货期 |
1 |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柴油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35万元 | 货物的合同供应期为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注:报价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单项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报价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均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01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均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谈判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大厦支行
账 号:6873 660 344 7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zyl16ht12177cz工本费”。
国内邮购谈判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谈判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谈判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3日上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