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动科所在院白云基地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hg10143
二、采购项目名称:动科所在院白云基地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动科所在院白云基地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1 | 原料收集池 | 2组 | 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
2 | 中温厌氧装置 | 10组 | |
3 | 泄料池及渣液常温池(原φ10m大圆池) | 1套 | |
4 | 渣液分离池及调节池 | 1套 | |
5 | 清液常温池 共4组 | 1套 | |
6 | 好氧生化装置 共20组 | 1套 |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0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见附表);
2)按“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供资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有要求原件核对,提供原件核对,开标时无须再携带原件;